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系统集成服务,自有网络设备的销售和租赁(除金融租赁),技术服务、技术支持,从事软件科技、计算机科技、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银行卡收单业务及专业化服务,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后台业务服务,银行专用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及寄库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受银行委托承接现钞、硬币清分整理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用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入驻年限:1 年
许可项目:银行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入驻年限:1 年
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入驻年限:1 年
许可项目:非银行支付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及终端的软硬件开发,手机移动终端的软硬件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企业管理咨询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化妆品、饰品及礼品、箱包及皮革制品、母婴用品、玩具、电子产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小家电、劳防用品的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会务会展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入驻年限:1 年
(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利用外商投资的计算机软件、元件(微处理器、网络产品、单片机)和网络产业、信息技术产业、邮电通讯产业和其它相关产业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2、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进口或在国内采购并以批发的方式在国内销售或在国内内采购并出口计算机软件、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磁性或光学阅读机等产品及其原材料和零配件(需要许可证或配额经营的产品除外);代理电子产品及其相关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七)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八)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其自身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九)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一)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二)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入驻年限:1 年
(一)提供票据集中登记和托管服务;(二)为票据市场贴现、转贴现等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三)为票据市场提供清算结算以及交易后处理服务,包括清算、结算、交割、抵押品管理等;(四)为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五)提供票据市场信息、研究、咨询、培训、中介服务;(六)为票据证券化产品、票据衍生品等创新产品提供登记托管、报价交易、清算结算服务;(七)为票据市场中介开展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八)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入驻年限:1 年
以服务外包形式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后台业务技术服务(包括电子金融平台的建设、开发;为商业银行提供数据库的运维服务,机房托管服务,以及银行卡发卡业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和系统方案等);金融软件系统设计、开发、制作、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入驻年限:1 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承包,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及银行数据业务的维护;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入驻年限:1 年
为银行卡支付、转帐等业务提供技术平台、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和相关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销售,系统集成,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公司自产软件产品的批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金融信息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电信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运、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入驻年限:1 年
许可项目: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控终端设备、银行卡终端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的销售、租赁、维护,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自有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自有房屋租赁,金融外包服务,协议范围内对相关业务提醒、通知及催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入驻年限: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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